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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八、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并填写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表),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九、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
  5、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
  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10、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基本条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查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评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此栏由主管部门填写具体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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