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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和加强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质量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影局备案联系电话:010-86097937,联系人:李波,申报项目详见附表,其中设备证书文件以光盘介质形式随报表提交,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sc@chinasarft.gov.cn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1.3K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和0.8K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和质量认定管理。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检测与质量认定工作流程请参照《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开展数字电影系统设备技术检测与质量认定工作的通知》(技科字[2007]226号)。凡未获得质量认定证书的设备,不得在数字影院(1.3K)和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中使用。
  五、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采购0.8K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须执行广电总局技术规范,参照广电总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执行(详见广电总局政府网站)。新购设备中凡不具备放映场次回传功能的,中影新农村发行公司将不提供公益影片版权使用。
  六、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数字电影放映系统设备质量认定工作,负责检测申请材料审核受理、样品抽样等工作;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负责相关系统和设备的检测,并向总局科技司提交检测报告,由科技司发放质量认定证书(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质量认定证书颁发情况可查询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或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dmcc.gov.cn)。
  附件:1、电影院数字放映设备(2K系统)备案信息表
  2、电影院数字放映设备(1.3K系统)备案信息表

  附件1:
  电影院数字放映设备(2K系统)备案信息表

  影院编号:                                      申报单位(代报单位):

影院名称

 

所属院线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成立日期

 

影院星级

 

放映厅数量

 

备案日期

 

数字影厅

座位数

服务器

数字放映机

启用日期

备注

生产厂家

型 号

序列号

UUID

证书文件名

生产厂家

型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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