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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3.开展培训活动

  针对重点群体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培训工作。依托“青春红丝带”爱心之家、青(少)年宫、“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社区知心家庭学校等阵地以及各级共青团网站,邀请有关专家,运用网上交流、专题讲座、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青年志愿者、预防艾滋病工作者以及社区居民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培训,帮助他们系统掌握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爱心,消除歧视。强调青少年之间的互教互学,提高他们的相关的生活技能和心理社会能力,鼓励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有关要求

  1.抓住契机,扩大影响。各级团组织要把“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12月1日前后“世界艾滋病日”掀起高潮。

  2.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将“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争取支持,扩大活动影响和成效。

  3.突出重点,贴近青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确定一个中心城市或重点地区(示范区),围绕青春期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等重点群体,以宣传教育、关怀服务和培训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并通过影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扩大对青少年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4.创新务实,注重实效。按照“预防为主,贴近青年,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开展具有共青团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活动。

  请各省级团委于11月25日前将本地的活动方案报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维权工作处,便于统一协调,重点宣传。

  六、评比表彰

  1.设立“青春红丝带”行动奖,对“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得力、效果明显的省级团委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省级团委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小结(3000字左右),一式三份,报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维权工作处,附活动照片、音像资料和当地的宣传报道材料的复印件。

  2.对在“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中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团县(市、区、自治县)委,青年志愿者分队、小分队,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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