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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明发[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郑州),其他部直属单位(自发):

  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张德江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要求2009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抓好"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降低死伤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水利行业实际,现提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各单位要迅速传达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张德江副总理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目标责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降低伤亡人数,保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水利又好有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违法、违规、违章是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水利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要重点解决违规水电站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力度,对违规建设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防止无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进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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