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遵循审判规律,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经费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前,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力度。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人民法庭,现有的人才留不住,新的人才不愿进或进不来,出现人才断层。人民法庭人员数量锐减,1998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达75553人,现在只有41109人,下降幅度超过40%。这种情况必须引起各级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对基层干部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想方设法替人民法庭的法官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依法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让广大法官意识到,“将帅起于行伍”,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和培养干部。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地区差别还比较大。作为人民法院的领导,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另一方面,要坚持用思想感人、事业留人、理想育人。要将政治强、业务精、会管理的优秀法官选拔为人民法庭庭长;人民法庭的优秀法官要优先提拔,在进修培训方面要优先考虑,真正将人民法庭变为人民法院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新进人员的培训基地。对于中编办为人民法院第一批增补的编制,要严格按规定分配和使用,主要补充基层法院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优先用于解决少数地区存在的“一人庭”、“两人庭”甚至有庭无人的问题。
二是要在人民法庭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我们经常说,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人民法庭远离法院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外界干扰较多,因此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制度。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下发的《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素质;要强化审限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严格按照《
法官法》有关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的规定和《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人民法庭法官的业内业外活动,真正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保护人;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经费管理,严格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不良现象,严禁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
三是要在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方面加大力度。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是基层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共同职责。进一步健全对人民法庭的指导联系制度,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解决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促进人民法庭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的提高;要及时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进一步贯彻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监督体系,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建设好人民法庭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