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发[1983]1号 1983年1月2日)
现将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作为草案,发给你们试行。
中央要求: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经常到农村了解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并及时向中央报告。
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政治局讨论通过)
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并确定发展农业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战略重点之一。全党特别是农业战线的同志,必须坚定地担负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联产承包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形式。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这种趋势,预示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振兴将更快到来,从而为实现党的十二大的战略目标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现在,方向已经明确,道路已经开通,群众正在前进。我们面临的主要的问题是,不少同志对这一历史性变革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某些上层建筑的改革赶不上经济基础变化的需要。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变,农民已经高涨起来的积极性就可能重新受到挫伤,已经活跃起来的农村经济就可能受到窒息。党和政府的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力求做到: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更大胆一点,工作更扎实一点,满腔热情地、积极主动地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生产服务,认真执行党的十二大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靠八亿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为建设具有高度物质文明和高度精神文明的新农村贡献力量,使农村社会主义事业更加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一) 为了力争实现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任务和国家规定的农业发展指标,各地都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拟定自己的农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