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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昆农筹发[2004]第3号)和《关于对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昆农筹发[2004]第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准《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江苏省昆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斌;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五、同意刘斌、张振亚、汤卫东、金振荣、须建明、张巍、夏秋、支巧良、周文华、汤庆洪和范志龙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刘斌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张振亚的副董事长任职资格,钱福元的监事长任职资格,孙建芳的行长任职资格,徐建峰和朱成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六、核准该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该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业务资料。
  八、请你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自文到之日起60日内持此文及其他申领许可证的材料,到江苏银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同时上缴江苏省昆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许可证》;并持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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