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原西日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名的函
西日本城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行长新藤恒男先生2004年10月29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西日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中文名称变更为西日本城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外文名称由The Nishi NipponBank Ltd.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变更为The Nishi—Nippon City Bank,Ltd.Shanghai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