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的批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资格的请示》(浦银发[2004]第3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二、你行在办理上述托管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定期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托管业务的开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