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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你筹备工作小组《关于筹建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余农合银筹[200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简称余姚农村合作银行。
  二、原则同意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备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备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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