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收购双鸭山市建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批复
黑龙江银监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拟收购双鸭山市建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请示》(黑银监发[2004]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原则收购双鸭山市建设城市信用合作社。
二、你局应督促建设银行双鸭山市分行、双鸭山市政府和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弥补双鸭山市建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损失,待所有措施得到落实后方可批复其收购行为。
三、你局应督促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对该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收购工作,保持当地金融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