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运输部解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解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2011年01月26日)


  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中关于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在广泛调研并征求各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属单位和部内单位意见的情况下,起草制定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已于2010年12月23日在第11此部务会议上讨论通过,2011年1月4日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的凭证,也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证明执法身份的证件。为了规范证件的使用,部曾在1997年颁布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部1997年第16号令)。该规定颁布以来,在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促进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执法队伍素质不够高、人员数量膨胀、结构不尽合理,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风纪不够严明,违法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趋利执法的情况在某些地区还比较严重。为适应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需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急需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能力。执法证件是管理执法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原有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机制越来越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对证件申领、发放、年审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等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制定《规定》有何重要意义?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直接面对社会公众,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交通部门的整体形象,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考核监督。《规定》以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为重点,旨在通过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规定》明确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申请与授予环节,将申领证件、培训、考试、证件发放、证件年审、责任追究连贯统一起来。这对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