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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答记者问


  问:并表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目前巴塞尔委员会以及各国监管当局均已达成共识,认为并表监管的主要风险要素包括资本充足性、大额风险暴露、内部交易、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指引》借鉴了上述做法,并结合我国银行集团的风险状况,着重对上述风险要素的并表监管作出规范,并从并表范围、具体要求、关注重点、跨业、跨境风险以及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资本监管方面,银监会要求银行集团在并表基础上达到资本充足的法定要求。对集团内部资本投资以及集团对外资本投资应当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这些处理方法包括:并表轧差处理、资本扣减处理、风险加权处理和比例并表处理等,具体要求按照资本充足率有关监管规定执行。风险集中方面,银监会要求银行集团在并表基础上管理风险集中与大额风险暴露,包括建立大额风险暴露的管理政策和内控制度,实时监控大额风险暴露,建立大额风险暴露的预警报告制度,以及与风险限额相匹配的风险分散措施等。内部交易方面,银监会对银行集团与附属机构以及附属机构之间交叉持股、授信和担保、资产转让、应收应付、服务收费以及代理交易等形式的内部交易进行监管,关注由内部交易产生的监管套利以及对银行集团稳健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银监会要求银行集团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境内外各类附属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进行评估,综合分析其对银行集团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局部的、单一的风险进一步蔓延扩大,对整个银行集团的安全构成威胁。

  问:并表监管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并表监管的主要对象是银行集团的整体风险状况,关注母银行与附属机构、附属机构之间的交易,关注非银行业务及境外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市场准入。银监会对银行集团设立附属机构的准入申请应当充分考虑银行集团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并表管理能力。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利于内部信息传递和实施并表监管措施的银行集团,银监会有权不批准其设立附属机构。

  二是非现场监管。监管人员通过非现场监测与分析,全面掌握银行集团总体架构和股权结构,充分了解其全球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框架,对其从事的银行业务和非银行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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