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宪法政治回顾与展望

  

  完善中国特色的地方制度体系,需要关注一般行政区域制度的创新和变革,有必要从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看待特别行政区制度甚至所有中央与地方关系,因为它们体现着国家主权原则并不同程度地确立了地方自治制度。[12]不仅需要明确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多重关系,明确中央与地方在事权、财权和制度权上的合理划分,适时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法,在宪法政治的意义上逐步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还需要谨慎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断扩展行政部门垂直体制的做法,慎重对待司法体制改革领域关于跨行政区域设置法院、在检察一体化过程中确立垂直领导体制等主张,以避免削弱地方政权的完整性。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权是一个由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构成的完整的权力体系,削减任何一种权力要素和职权部门都会不同程度地构成对地方政权完整性的损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行政权力上收和实行垂直体制,使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能力大打折扣,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相对独立地位。前几年盛行的跨区域设置法院的主张和建立完全的检察垂直领导体制的观点,局限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视阈,同样忽视了地方政权的相对独立地位,这类以损害地方政权完整性为代价的司法改革方案并不可取。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地方制度体系,需要关注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不仅需要总结香港、澳门基本法的实践经验,正视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宪法政治的意义上调适中央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还需要关注台湾地区宪法改革与宪政转型,以及海峡两岸政治关系宪政化。尽管海峡两岸关系错综复杂,“一个中国”原则下大陆和台湾之间存在灵活多样的关系模式,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一个中国”原则具有政治和法律双重意义。完善中国特色的地方制度体系,需要为国家统一设计完善的政体与全版宪法,这是中国宪法政治建设面向未来的重大课题。


  

  结语、中国宪政的美好未来


  

  回顾六十多年来中国宪法政治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展望中国宪法政治的未来,前景可以期待。1949年《共同纲领》已经成为一份弥足珍贵的历史遗产。这份历史遗产既是制度的又是文化的,不仅在于《共同纲领》本身,还在于《共同纲领》的产生过程,以及以《共同纲领》的形成过程为基础的建国过程,这是一个民主协商的过程,反映了新中国早期宪政所实践的民主和共和思想。近十几年来,代议民主与参与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相结合,已经形成了一股有特色和有气势的民主潮流。这股潮流蕴含着丰富的共和元素,与六十年前《共同纲领》制定过程的共和思想一脉相承。重新泛起的共和思想将对中国宪政建设模式和发展进程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从1949年至今,六十多年来的宪法政治呈现“√”轨迹。在六十多年的宪法建设过程中,尽管有近二十年的“无宪”甚至“反宪”时期,但经历滑坡、走过弯路之后,“八二”宪法基本上接续了“五四”宪法,中国宪政开始了爬坡之旅。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不断加强宪法典的完善和宪法相关法制建设,逐步推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转型,逐步完善贯彻中国特色分权原则的横向与纵向权力体制,由此形成的公民权利体系、国家政权体系、地方制度体系等,为中国宪法政治的未来做了坚实的铺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和政治价值观,成为宪法制度建设的基本纲领,成为中国宪法政治发展的引擎和指南;最近几年来,宪法的地位一直处于上升状态,对政治生活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宪法至上”已经由正在普及的观念明确成为政治语言。[13]“宪法至上”的政治认同和“依宪执政”的政治选择将成为宪法政治建设和发展的政治保障。有共同纲领留下的宪法政治文化遗产、“五四”宪法创建并由“八二”宪法承继和发展的政治制度基础、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指向,以及宪法至上与依宪执政的政治保障,中国宪法政治一定会走向人们期待的未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