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7.23”,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证据保全意识十分淡薄
“7.23”事故发生后,媒体广泛质疑的另一问题就是认为铁道部“掩埋车头,销毁证据”。7月24日晚上,针对媒体的这一疑问,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言之凿凿地说,为了抢险施展方便,因此“把那个车头埋在下面,盖上土,目前他的解释理由是这样,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2]然而到了7月29日,铁道部有关负责人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对此矢口否认,认为只是“采取外移并集中堆放在取土坑中,绝没有实施掩埋,更不存在销毁证据的问题”。[3]铁道部前后不一的说辞,着着实实地在全世界面前自摆了一记乌龙。为了搞清这一问题,笔者认真搜索了有关的视频,确实没有发现将车头盖土掩埋的直接证据。这说明铁道部29日的否认是提前做过功课的,至于王勇平“说漏嘴”该怎么算那就不管了。然而即便没有视频直接证明曾经盖土掩埋过车头,众大型抓斗车一拥而上拼命翻滚车体并将其推入坑中大肆破坏切割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仅仅凭这一点铁路部门就已经涉嫌严重违法,因为《应急救援条例》第24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证据移交事故调查组。因事故救援、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证据保全的重要性在法律上是毋需多言的,因为它是唯一可以帮助我们查明事故真相、厘清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的东西。这一点我们从德国1998年高铁ICE884号出轨事故的调查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造成101人死亡的德国高铁事故发生后,调查工作一度迷雾重重。关于高铁出轨的原因,先是怀疑列车撞上汽车(因为现场有辆汽车被压在残骸下),但是调查人员仔细勘查了高铁车头,没有发现撞击的痕迹,从而排除了这一怀疑。随后调查人员扩大搜索,在距离出轨地点6公里外的铁轨上发现了刮蹭的痕迹,证明出轨前的几分钟就有异物刮蹭铁轨。接下来调查人员通过对车厢残骸的搜索,在第一车厢发现了一截卡在车厢地板上的巨大钢条,证明是车轮的外部钢圈因金属疲劳断裂而被高速转动的车轮带来的离心力甩出,犹如长矛般贯穿车厢地板并一路刮蹭铁轨。然而为什么钢圈脱落后没有马上脱轨?调查人员在出轨处仔细搜查,发现出轨地点正好是铁路支线和主线的交汇点,而交汇点上的一截钢条状的护轨恰恰不见了,必须找到这段护轨。于是调查人员再次回到车厢残骸中搜索,最后发现那段护轨也如同长矛般地在地板和天花板上刺穿大洞。原来是卡在车厢地板上的钢圈一路刮蹭,最后将这一段护轨挑起。然而即便护轨被挑起,同样不致于脱轨。于是调查人员再次返回事故现场,最后在第二组交汇点上发现脱轨的真正原因。原来经过前面一系列的破坏,第一节车厢两个出轨的车轮之一撞开了第二组交汇点,将后面的车厢导向了错误的轨道,终于导致车头和车厢分离,酿成脱轨悲剧。就这样经过反复细致的调查,高铁出轨事故最后水落石出。德国人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事故处理,消除了事故隐患,重新赢得世人对德国高铁技术的信任。[4]然而这样的反复调查无疑需要将所有残骸原样保留,保护好出事现场,同时封闭至少6公里以上的轨道。对照铁道部在“7.23”事故中的所作所为,其中差别可谓天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