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作者认为,目前的专利制度运行的主要症结就在于“亲专利”政策使专利诉讼“不断升级”,造成专利制度无法保护真正的创新者。专利权受到了不应有的过度保护,导致专利在公司竞争战略中的定位发生了转变:专利不再是传统上的“防御性武器”,转而成为“攻击性武器”。CAFC(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表明,专利权人更容易胜诉v。这大大激励了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提起诉讼的积极性。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诉讼“激增”。这种诉讼所形成的风险导致公司倾向于投入专利的“军备竞赛”——以大量的专利来实现交叉许可,进而获得市场安全。但是,这种交叉许可事实上形成了市场垄断,大的公司之间往往不需要相互支付许可费,而对于“新进入”的、“小”公司来说,由于缺乏交叉许可的专利资源,则往往被排除出市场。或者说,这类公司必须靠缴纳昂贵的专利许可费来换来生存——而这往往是它们无法支付的,即便是“财力最雄厚的风险投资家的资助也无济于事”。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新技术的拥有者不可避免地要使用之前的专利技术,由此,往往被迫签订交叉许可协议,以避免诉讼,这就使专利丧失了意义,因为新技术的专利不能给这些新生企业带来真正的市场垄断。同时,“亲专利”政策也导致了过多过滥的专利和糟糕的专利授权质量,这造成了创新乃至新技术市场化前景的不确定。作者认为,从市场竞争所需要的产权界定角度看,“好篱笆造出好邻家”,授权专利必须清楚地界定发明者的权利。而现有的专利权往往是“模糊的”或者是“模棱两可”的,从而使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专利权人可以“吓退”其他的竞争者。一些企业则在专利申请策略上利用连续申请制度不断“扩展”自己的专利权范围,并且结合技术标准制度,造就了本来不应有的巨大的市场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后来者的创新。
不过,对于是否应该实行“亲专利”政策,作者仅仅从国内市场竞争及创新成果的进步角度来看问题,没有从经济全球化所导致的国与国之间的激烈竞争角度来分析美国实行“亲专利”政策的原因。在作者所引用的观点中,则有不少立足于和日本竞争乃至和中国“国有企业”的战略应对的角度反对改变“亲专利”政策的观点。例如,关于美国专利审查过程中的保密制度,有人就认为,“美国专利系统(制度)支持私有财产、个人创新和设计创新,并且为企业家打开机会之门。”而“日本没发明什么东西”,却“多年来一致试图破坏”美国的专利制度,他们一直都要求“每一项发明的所有细节”“公开”。从而便于利用这些“很有价值的信息来源”。与这些人的观点不同,本书作者把目前昂贵的专利制度难以实现改革的主观原因主要归结为专利律师的强大游说力量和大公司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驱动,正是他们共同造成了专利制度改革无法实现变革。